转发:《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获通过

8月30日上午,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幕。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获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出席会议。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是深圳在新兴领域的重要立法,以促进产业发展为出发点,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促进和发挥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核心驱动力的重要作用,为促进深圳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也为国家层面相关立法先行探路。

会议还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其中,《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是继《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出台后,深圳在大数据领域的又一次重要立法,全力破解数字经济产业痛点难点问题,营造健康发展环境。

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绝大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这三份报告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表决通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和终止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深圳市2021年本级决算。会议还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附件: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草案).docx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docx